自助开具电子发票 出行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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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您的账户安全,开具电子发票需要核验身份

业务说明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XX〔2024〕X 号)要求,铁路旅客运输领域推广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旅客需报销入账时,可通过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取得本人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2.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与纸质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报销入账和税务抵扣的合法凭证。

3.铁路运输企业对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并支付费用的,提供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服务,但办理跨境旅客运输和境内尚未实施铁路电子客票的旅客运输业务时,暂不提供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服务。

4.在乘车之日起180天内,旅客行程结束后可通过铁路12306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在办理退票、改签成功之日起180天内,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开具退票、改签费对应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办理退票、改签业务时,如对原行程已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需通过铁路12306客服办理发票红冲处理后,再办理退票、改签业务。

5.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时,应确认相关金额无异议,并准确完整填写发票抬头、邮箱地址等信息;开具成功后,可通过铁路12306直接下载或通过邮件接收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6.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和纸质报销凭证仅可选择一种开具,且开具后不可更换发票形式。

7.因发票抬头信息填写错误最多可换开一次,换开成功后,原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自动红冲,应使用新开发票用于报销入账。

8.铁路12306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电子数据,其中包括完整的旅客姓名和证件号等个人身份信息。

9.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可通过支持OFD格式的文档阅读器查阅。

10.如有其它疑问或需求,请联系铁路1230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