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购买的电子客票和与之相关的退票业务,可申请开具申子发票:车站窗口和自动售票机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但两者仅可选择其一,且开具后不能变更凭证类型:
1、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6号)要求,旅客如需在该通知中的接收端试点单位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报销时,可通过铁路12306(12306网站和手机APP)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非试点单位暂不可开具。
2、购买境内电子客票支付的车票款及在铁路12306网上办理改签或退票产生的退票手续费均可开具电子发票。
3、购买境内电子客票支付的车票款及在铁路12306网上办理改签或退票产生的退票手续费均可开具电子发票。
4、开具电子发票时,应确认相关金额无异议,并准确完整填写发票抬头、邮箱地址等信息:开具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或通过邮件接收电子发票。
5、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仅可选择一种开具,且开具后不可更换发票形式。
6、因发票抬头信息填写错误最多可换开一次,换开成功后,原电子发票自动红冲,应使用新开发票用于报销入账。
7、铁路12306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其中包括完整的姓名和证件号等个人身份信息。
8、铁路12306开具的电子发票与纸质报销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报销入账和税务抵扣的合法凭证。
9、如有疑问,请联系12306咨询。